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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船使用税的计税标准

1998-06-22 来源:生活时报 杨国平 我有话说

车船使用税的计税标准分为车辆计税标准和船舶计税两类:

一、车辆的计税标准为应纳税车辆的数量工者净吨位。

车辆净吨位尾数在0.5吨以下的,按照0.5吨计算;超过0.5吨的,按照1吨计算。

机动车挂车按照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0%计算缴纳车船使用税。

拖拉机所挂拖车用于运输业务的,按照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50%计税。

客货两用汽车,载人部分按照乘人汽车税额的50%缴纳车船使用税,载货部分按照机动载重汽车税额纳税。

二、船舶的计税标准为应纳税船舶的净吨位或者载重吨位。

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者载重吨位,尾数在0.5吨以下的免算,超过0.5吨的按照1吨计算。

拖轮按照每一马力折合净吨位0.5吨计算,拖轮所拖的非机动船按照载重吨位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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